23/12/2025
網路賣家請注意囉
振奮、群體、誠信、正向,是我們的四大理念。 我們以朋友的角度真誠地對待每一位客戶,網路發展讓我們的服務變得更加無界限,以迅速的辦事態度,秉持您的事情就是我們的事情!振群絕對支持及欣賞有夢想、有想法的創業家,也期盼與您共同成長茁壯!
23/12/2025
網路賣家請注意囉
05/12/2025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以下三種情況,境內網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網紅們注意!要課徵營業稅哦! ✨
你是經常性在 YouTube、IG、TikTok、FB 等平台創作內容的網紅嗎?
只要 自平台取得分潤收入(例如廣告分潤、直播斗內、訂閱分成…)就要特別注意囉!📢
財政部已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以下三種情況,境內網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辦理稅籍登記 ⬇️
✔️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
✔️ 境內有僱用人員協助處理銷售事務
✔️境內具備營業牌號
✔️ 透過網路銷售,且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
📌 銷售貨物 10 萬元以上(113年12月31日以前為8萬元以上)
📌銷售勞務(含平台分潤)5 萬元以上(113年12月31日以前為4萬元以上)
🌟 小提醒:
若因新制不熟悉而未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於115年6月30日以前(申報繳納係於115年7月15日以前)為輔導期間,可免處罰,但仍應在期限內補辦登記及補繳稅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更多資訊請看新聞稿👉https://gov.tw/mkE
18/07/2025
🔔113年營所稅,別忘了如期繳交或上傳附件哦!
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注意❗️
⠀⠀⠀
113 年度 #營利事業所得稅 利用網路完成申報者,如有依法應檢附的證明文件,請在 𝟭𝟭𝟰/𝟳/𝟯𝟬 ㊂ 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 𝟳/𝟯𝟭 ㊃ 前以紙本或光碟片寄(送)至所在地國稅局。
⠀⠀⠀
特別是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務必依限送交查核簽證報告書及相關附件,才能享有簽證申報案件的各項獎勵。
⠀⠀
提醒大家儘早交件、維護自身權益!
08/04/2025
📎綜所稅-特別扣除額
◤◢◤ 5 月報稅節稅秘笈! ◢◤◢
⠀⠀
下個月就要申報 113 年度 #綜合所得稅,你知道今年有多少扣除額可以減稅嗎?一起來認識這 8 項 #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就能適用扣除。
⠀⠀
🤔幫大家畫重點,今年有什麼不一樣?
⏹︎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因應物價上漲,由 20.7 萬元調高至 21.8 萬元。
⏹︎ 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全戶扣除額度由 12 萬元調高至 18 萬元,增訂排富。
⏹︎ 幼兒學前:適用年齡擴大到 6 歲,取消排富,扣除額度從每名子女 12 萬元,調高為第 1 名扣除 15 萬元,第 2 名及以上子女扣除 22.5 萬元。
⠀⠀
🤔溫馨提醒,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嗎?
⏹︎ 薪資所得、儲蓄投資、幼兒學前:申報時直接扣除,免附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財產交易損失、房租支出、教育學費:須附證明文件,但如果依國稅局提供查詢的資料申報,可以免附。
⠀⠀
📍檢附文件這裡看:https://gov.tw/8oZ
☎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市話)
(或逕洽戶籍地國稅局由專人為您解說)
08/04/2025
📎綜所稅秘笈
28/03/2025
⚠️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
為落實推動使用統一發票,加強輔導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之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下稱查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114)年度輔導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
請具備下列條件之查定營業人多加注意是否已達開立發票之標準。
資料來源 : https://reurl.cc/M3kaxk
#查定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
21/01/2025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新規定注意
#開立電子發票 營業人開立後應依限據實上傳以免受罰
25/12/2024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
⠀⠀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
⠀⠀
🔹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存證時限,仍維持現行規定並未改變:
⏰買受人為 #非營業人:𝟮日內
⏰買受人為 #營業人:𝟳日內
⏰ #空白未使用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次期開始𝟭𝟬日內
#開立電子發票 的商家朋友注意!
明年一項攸關荷包的新制要知道~
⠀⠀
𝟮𝟬𝟮𝟱年𝟭月𝟭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後,必須 #依規定時限且據實 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新臺幣𝟭,𝟱𝟬𝟬元以上𝟭𝟱,𝟬𝟬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可按次處罰;但違章情節輕微者(例如經國稅局第1次通知後即依限據實補正)可免罰。
⠀⠀
🔹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存證時限,仍維持現行規定並未改變:
⏰買受人為 #非營業人:𝟮日內
⏰買受人為 #營業人:𝟳日內
⏰ #空白未使用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總、分支機構配號檔:次期開始𝟭𝟬日內
⠀⠀
🔹僅修正電子發票開立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進貨退出或折讓的作業方式:
現行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下稱折讓單)可由買賣雙方合意由哪一方開立並上傳至平台存證,修正後應由 #賣方營業人 開立並依限上傳存證,交付買受人收執。
➥考量營業人需配合折讓單新規定修正作業系統等,𝟭𝟭𝟰/𝟲/𝟯𝟬前為免罰輔導期(僅限折讓單)
⠀⠀
🔎詳情至「電子發票資訊存證宣導專區」:https://gov.tw/giB
13/12/2024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每月銷售額 #營業稅起徵點 調高:
🔺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
🔺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小規模營業人 營業稅起徵點調高了!
⠀⠀
近年來因物價上漲,導致原本免徵營業稅的營業人銷售額增加,可能超過現行起徵點而變成要課徵營業稅,為了反映實際情形,財政部參酌96年1月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幅度𝟮𝟱%調整。
⠀⠀
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 #營業稅起徵點 為每月銷售額:
🔺銷售 #貨物 業別(買賣業等)由8萬元調高至𝟭𝟬萬元
🔺銷售 #勞務 業別(裝潢業等)由4萬元調高至𝟱萬元
⠀⠀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如果沒有達到調整後起徵點,就不用繳營業稅,預估約12萬家營業人受惠,增加減稅利益約10.68億元。
⠀⠀
🔔114年第1季(1-3月)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首次適用,繳納期間為114年5/1-5/10,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如未達調整後起徵點,因免繳營業稅,將不會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喔!
11/12/2024
🔔扣繳新制自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喔!
#所得稅 優化扣繳制度|𝟭𝟭𝟰年上路!
120多萬家扣繳義務人(給付所得單位)照過來!扣繳制度3大優化,照顧各位的權益:
⠀⠀
1⃣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機關或團體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 #事業、 #機關或團體 等本身,由給付所得的組織本身擔任扣繳義務人,使權責相符。
2⃣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除夕至初三), #可延長5日,減輕扣繳義務人作業壓力。
3⃣針對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者,稽徵機關可 #衡酌個案違章情節輕重,在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維護扣繳義務人權益。
⠀⠀
🔔新制自𝟭𝟭𝟰年𝟭月𝟭日起「給付」的所得開始適用,所以明年1月份申報「11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時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喔!
⠀⠀
☎️稅務諮詢撥打0800-000-321(市話)
或逕洽所轄國稅局由專人為您詳細說明
19/07/2024
【使用電子發票的公司行號請注意】
營業人負有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 #依限據實上傳 的義務,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 #行為罰!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三讀通過!
本次修法明文規定營業人負有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 #依限據實上傳 的義務,未依限或未據實上傳可處 #行為罰!讓消費者可及時查詢發票明細,保障兌獎權益,也可確保買方營業人正確扣抵營業稅進項稅額,簡化記帳業者申報作業。
修正重點如下,將於總統公布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1️⃣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依規定時限,將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至於傳輸時限、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的範圍,授權財政部公告之。
2️⃣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可按次處罰。
3️⃣配合其他法律規定修正第6條之1用語;逾期繳納稅款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回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
31/05/2024
【營利事業所得稅】
今天是112年度營所稅報繳的最後一天,您繳稅了嗎?
務必於今天前如期報繳完成哦。
附件請記得於6月底前完成上傳或繳交。
【營所稅e吉棒】
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完成營所稅網路申報後
附件記得繳交唷!
🔻附件繳交期限&方式看這裡🔻
✅網路上傳
113年6月28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提供
💌 https://gov.tw/dR5
✅紙本寄交
113年6月30日前,以紙本或經掃描後以光碟片,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 Monday | 09:00 - 18:00 |
| Tuesday | 09:00 - 18:00 |
| Wednesday | 09:00 - 18:00 |
| Thursday | 09:00 - 18:00 |
| Friday | 09:00 -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