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最好財務顧問 周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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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健診、保險健診、資產健診、稅務健診

22/04/2026

代友PO

仲介朋友的大客戶需要找大面積「特定農業區」土地,範圍從「苗栗」到「彰化」之間都可以,面積1200坪上下,越偏僻、越便宜越好。

假如有適合的客戶,歡迎大家推薦,當然,朋友也說了,有成交,會包個謝禮紅包給各位,歡迎大家來賺紅包。

請私訊給我就行了,謝謝各位囉!

03/12/2025

好像很多人不知道

管他什麼特留份,只要你的遺囑是有效的,放膽直接拿著遺囑跟其他文件,到地政去辦理登記就好。

未來有特留份訴訟,要返還或補償再說,假如沒有人提出訴訟,那遺囑寫是你的就是你的,不用擔心那麼多!

#兄弟姐妹特留份
#先下手為強

13/11/2025

上一篇談到的問題,其實要分兩個層面解釋

其一,死亡前兩年贈與,法源是遺產贈與稅法第15條,以及民法的1148之1,一個是用來讓國稅局徵稅,一個是用來讓債權人討債,並沒有可以讓其他的繼承人來要求特留分的空間喔!🤔

所以繼承人就算提告,也無法拿回特留分喔!

再者,民法1148-1,只要是「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就得承擔債權人強制執行的風險。

在奶奶還有子女的狀況下,甲並不成為「繼承人」,所以債權人並無法就奶奶贈與給甲的財產聲請執行!

但假如是「第一順位先順序」繼承人,也就是父親輩的長輩,全體都拋棄繼承,甲就會成為「第一順位次順序」繼承人,此時,債權人就能夠對奶奶贈與給甲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囉!

遺產程序一定要搞清楚,做錯一步,後悔一輩子!🧐

甲家族所有人原本打算全體拋棄繼承,但後來改用「概括繼承、限定責任」,遺產清冊陳報法院,馬上省下好幾百萬,是不是很棒呢?👍

09/11/2025

今天客人問一個問題

甲在奶奶過世前,從奶奶那邊接收了一份土地贈與,從奶奶贈與到奶奶死亡只有三個月,請問,繼承人可以提告要他還回這塊土地嗎?奶奶有欠債,債權人可以要求他用這塊土地還債嗎?

前面的答案,假如所有父親輩的長輩全體拋棄繼承,答案還會是一樣嗎?

好在他有問,不然事情就大條了!

你覺得呢?

Photos from 這樣最好財務顧問 周家豪's post 08/11/2025

成為金融研訓院考試用書的協編作者,其實很累,也賺不多,但真的很開心🥰

這種開心會體驗在有金融業的朋友忽然打給你說拜讀到你的作品,甚至有些要考試的朋友會告訴你這本書對他有幫助。

也有客戶說沒想到只是隨意在金研院書店逛逛,隨意的買了個書,就看到你的名字,裡面的東西很多他以前都沒想過,觀念不清楚,看完有了更多感悟,直誇你well done!

今年全新改版的新書收到了,也接到新的指令,猶如108課綱一樣,明年起,可能整個考題的方式也會有大變動,老師們正在面對是否繼續協編的選擇,但更重要的是,考生明年或後年後的考試也可能不再跟之前一樣,希望大家都能盡快取得證照!

我親愛的表姐也在昨天傳來通過AFP測驗的喜訊,真的很替姐姐開心,當然,接下來的就是CFP這個大魔王的考驗了,我相信表姐可以,也相信各位努力的考生們可以,加油!

或許備考的路上是孤獨的,但我會時不時的更新文章,希望這些知識多多少少都會對大家有幫助吧!

05/11/2025

身分證尾數0、1
今天記得登記領一萬喔

官網
10000.gov.tw

最近剛好雙11購物節,利用優惠把你的一萬放大吧!

Photos from 這樣最好財務顧問 周家豪's post 27/10/2025

普發10000怎麼領?

只要是有戶籍的台灣人,還有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都可以申請!

特別注意,長年居住國外,被政府除籍,或是因為某些原因過去自己選擇除籍的朋友,這次假如有想要領錢,遷入或恢復戶籍的登記,程序須於115年4月30日前完成,才能領取,不過最晚領取期間也是4/30,所以建議最好提早恢復戶籍,請注意喔!

領取有六個方式

1.只要你現在還有在領「年金」、「津貼」、「補助」、「公費」等等,屬於「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者,等者領錢就行了,不用做任何動作!

2.11/5開始一般民眾線上登記,直接入帳

3.11/17開始可以到ATM領現

4.11/24開始可以到郵局領現

5.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及臺東縣金峰鄉,這3個特定偏鄉的民眾,將由當地派出所或分駐所造冊發放。

6.矯正機關收容人,會由矯正署造冊發放

各種領取方式的詳細發放細節與需備文件,請參閱官網

https://10000.gov.tw/

或私訊我,領取懶人包

05/09/2025

https://reurl.cc/9nyV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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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打開水庫了,但銀行已經嚐到高利率的甜頭,還有可能配合放貸新青安嗎?

最新說明有三個重點

1、依舊強調5P原則,銀行有義務放貸,但貸戶也有義務提供足夠財力,若沒有,銀行仍舊可以不放貸

2、再次強調若需要排隊,還是會尊重銀行決策,請貸戶自己安排好彈性。

3、房屋鑑價多寡權限仍在銀行手上,就算被迫要貸,條件也沒有一定要給最好(貸到八成、寬限期等)

等於金管會開了大門,卻不代表各銀行警衛一定要放行給民眾過,只要覺得你沒有消費能力就把你擋在門外

所以問題來了

放在以前,可能各銀行有搶放貸的壓力,削價競爭的狀態存在,大家還有比價搶條件的能力
但如今大家都吃得很飽的狀態下,是不是一定還得搶食,那就看各銀行的想法了

這波是不是還能像之前一樣肆無忌憚狂飆,得等子彈飛一會才能確認,不過假如是已經下手,但苦等不到貸款的冤大頭們,確實看來是可以鬆一口氣了。

貸應該是沒問題,只是條件問題,畢竟蛋價都漲了,就算供需平衡,應該也很難再回到過去的價格,貸款或許也同理可證!

新聞稿-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案件114年9月1日後撥款者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以確保無自用住宅民眾的購屋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機關介紹公告資訊法規資訊統計及出版品消費者園地便民服務政府資訊公開金融競爭力專區相關單位連結

Photos from 這樣最好財務顧問 周家豪's post 30/07/2025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985b3079a7d84a14872ff20fef8f8846

拜託一下好嗎?專業一點行嗎?

法律的所有東西都是應該查清楚再告訴別人的,現在真的一堆自以為自己很專業的「專業人士」,連簡單的新聞稿都不看就隨便發文,看了就生氣。

雖然我也覺得不合理,但是目前財政部的新聞稿發出來就明確跟妳說了,拋棄繼承就不開徵,沒有什麼不管拋棄不拋棄都要負責的!

話說回來,財政部你是腦袋有洞嗎?

三億多的生前移轉,現在只要拋棄繼承就一毛錢都拿不回來,等於用我們所有納稅人的錢去補這個無恥的洞,以後大家都這樣做就好啦!

你要不要趕脆把遺贈15都刪一刪?

我等著看修法的結果。

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財產 財部:不得向其他繼承人課遺產稅 - 自由財經 29/07/2025

財政部今發布修法前作業原則,對於配偶未拋棄繼承案件,遺產稅額按「擬制遺產」及「其他遺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且擬制遺產稅額由配偶負擔;至於配偶拋棄繼承案件,擬制遺產稅額不得向配偶及其他繼承人開徵。

What!?
財政部,Seriously!?🧐

我們談的只是贈與配偶的問題?😒

我們談的是擬制贈與吧?😮‍💨

只公布配偶?那贈與其他繼承人、繼承人配偶的照舊?🤔

拜託認真一點舉一反三可以嗎?🤯

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財產 財部:不得向其他繼承人課遺產稅 - 自由財經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陳姓男子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高額股票,須併入遺產課稅(擬制遺產),但妻子與子女拋棄繼承,讓非婚生女兒獨自負擔巨額遺產稅;憲法法庭2024年10月28日判決部分違憲,須於2年

Photos from 這樣最好財務顧問 周家豪's post 23/06/2025

幾件聽到的雅文共享😅

一、用付費版gpt 算自己跟老公的八字合不合,再請gpt給個結婚的好日子,結果發現gpt 給的好日子,翻農民曆核對是「忌」嫁娶,連帶也不敢再去給老師合八字,怕連這個都是錯的.....😮‍💨

二、因為律師費太貴,自作聰明的用「付費」gpt寫訴狀,結果原本胸有成竹的案件,到最後慘敗收場,然後再來罵,說早知道就找律師....😒

三、網路上用「付費」gpt規劃不動產移轉,希望能繳比較低的稅,卻沒想到gpt說贈與最省錢,然後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繳,未來房地合一還賺到低成本、高稅率繳死.....🤮

總是說世界進入AI時代,但真的再三奉勸各位,很多事不是網路上找資料,就可以得到對你而言的最佳答案,而是必須「通盤考量」你個案的前因後果跟目前有什麼武器可以爭取,而走了這條路之後未來又會需要負擔什麼結果。🧐

什麼都聽gpt,我真的沒意見。
但真的不要省了小錢卻花大錢,該請專業評估,還是相信一下專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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