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25
📢 115 年遺贈稅標準報您知!
⠀⠀
依稅法規定, #遺產稅 及 #贈與稅 的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上漲達 10% 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以反映國人經濟情況,減輕物價上漲帶來的負擔。
⠀⠀
115 年適用的CPI與上次調整年度(免稅額為 111 年、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為 113 年,課稅級距金額為 114 年)相比,均未達應調整標準,因此維持如下圖👇適用 115 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
⠀⠀
🔔提醒大家注意相關申報規定,有問題撥打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市話)或洽就近國稅局諮詢協助!
07/11/2025
New menu 來囉
我們有自己外送喔~~
歡迎來電詢問🥰🥰🥰
⭕️可外送⭕️可客製化
Line ID: eats 7229466
訂購專線:047229466
地址:彰化縣彰化市旭光路275號
#月結餐點/ #公司行號便當/ #會議便當/ #活動便當/ #診所銀行保險/ #機關學校
- #歡迎訂購-
21/08/2025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教育訓練課程-晚上班】
「營業稅所得稅應用訓練班」
114年9月16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二)
#陳福興 會計師 主講)
線上報名期間:114/08/17(日) 12:00 ~ 114/09/13(六) 18:00
【注意!欲報名者請務必詳讀下列規定】
重要事項:
1.每人3年內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第四年訓練補助費用重新歸零計算。
2.訓後補助款,需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查相關文件,確認學員補助資格身分,最慢於課程結束後三個月,匯款至學員個人帳戶。
3.105年度起,學員缺席時數(含請假)不可超過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ㄧ。
※ 報名方式:
步驟一:請先加入臺灣就業通(原職訓e網)會員(http://www.taiwanjobs.gov.tw/)
(如已是會員請跳過步驟一,直接登入會員,報名課程即可。)
步驟二:完成註冊後取得帳號、密碼。
再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在職訓練網完成課程報名。
※(營業稅所得稅應用訓練班)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6817......
步驟三:確定課程無誤後,請點擊右上角的線上報名,輸入您在臺灣就業通(原職訓E網)之帳號密碼。
步驟四:網頁將會出現【線上收件成功!】的提醒視窗,即完成線上報名。
步驟五:本會線上收件後,將與您聯繫後續相關作業。
★報名前請詳閱簡章說明★
20/08/2025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人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常漏未將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子女之財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致經稽徵機關依法補徵稅款,並裁處罰鍰。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之財產,不論贈與時有無申報或繳納贈與稅,均視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遺產,應併入其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至於上開因贈與行為所繳納之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連同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利息,應自應納遺產稅額內扣抵;但扣抵額不得超過贈與財產併計遺產總額後增加之應納稅額。
該局舉例,甲君112年間贈與配偶乙君現金3,900,000元及其女丙君現金3,600,000元,申報贈與總額3,600,000元及不計入贈與總額3,900,000元,並繳納贈與稅11萬餘元。嗣甲君113年間死亡,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漏報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其女之財產,經該局查得,乃核定遺產價值為7,500,000元,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經扣除已納之贈與稅及所加計利息後,補徵稅款63萬餘元,並裁處罰鍰50萬餘元。繼承人不服,申請復查主張上開贈與已申報並繳納贈與稅,不應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經該局依上開規定,以甲君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其女之現金核屬甲君之遺產,而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呼籲,民眾申報遺產稅時,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有贈與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之財產,不論贈與時有無申報或繳納贈與稅,均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切勿遺漏,以免受罰。民眾如有遺產稅申報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請洽詢各地區國稅局。
(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12/08/2025
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為感謝股東支持,於召開股東會贈送股東之紀念品,核屬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饋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亦明定,所稱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包括宴客及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饋贈。準此,營業人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該紀念品核屬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饋贈,其進項稅額自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鼓勵股東參加股東會,向乙公司購買10萬份微波保鮮盒作為股東會紀念品,取得乙公司開立進貨金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及進項稅額50萬元三聯式統一發票,並申報扣抵當期銷項稅額,經該局查獲,前揭進項稅額50萬元為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遂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補徵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營業人如有誤將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在地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
12/08/2025
溫馨提醒: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01/04/2025
個人交易屬適用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屋、土地,無論有無交易所得,均應於期限內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我國房地合一稅制係採自行申報制,個人交易房屋、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應依同法第14條之5規定,於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或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12年7月10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以新臺幣750萬元出售於107年間取得之房地,惟未於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經該局查獲,除補徵稅款47萬餘元外並處罰鍰23萬餘元。
該局特別提醒,個人交易房地屬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不論盈虧、是否有應納稅額,均應依上述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倘發現未於期限內申報,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以免經查獲後遭補稅並受罰。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
24/03/2025
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網路交易查核即將展開,請先行檢視以免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自今(114)年4月1日起將執行營業稅選案及網路交易查核作業,針對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 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及未辦稅籍登記等列為查核重點。
該所呼籲,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或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等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或補辦稅籍登記,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同法第41條至第45條及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06/01/2025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境外出售不動產,出售之所得應併入基本所得稅額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於境外出售不動產,核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若未能提出該不動產之成本及必要費用證明文件者,得以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其所得額。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若同一申報戶取得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即海外所得)大於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者,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而同一申報戶全年之基本所得額扣除財政部每年公告之扣除額後,按稅率20%計算其個人基本稅額。
該局舉例說明,王先生112年度綜合所得淨額及一般所得稅額均為0元,當年度於美國出售不動產總價折合新臺幣6,000萬元,未依規定辦理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亦無法提示取得不動產之成本費用證明文件。經該局依財政部頒定之所得額標準,核定海外財產交易所得720萬元(6,000萬元×12%),減除112年度個人基本所得免稅額670萬元,除補徵所漏稅額10萬元〔(720萬-670萬)×稅率20%〕外,並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該局特別呼籲,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漏未申報境外出售不動產之所得,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除應加計利息外,免予處罰。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
09/12/2024
營業人無論於實體店面或透過網路銷售,均應主動開立並交付統一發票給消費者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除營業性質特殊或小規模營業人等依法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外,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無論於實體店面或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主動開立並交付統一發票給消費者。
該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租稅公平,該所不定期派員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針對轄內屢遭檢舉、申報銷售額偏低,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紀錄及透過外送平台或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對象。
該所特別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均應主動開立並交付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25/11/2024
統一發票稽查已查獲多家營業人違章漏稅,請營業人主動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及影響消費者兌獎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屢有民眾檢舉其消費購物時店家未開立及主動交付統一發票,影響消費者兌獎權益。經該分局現場稽查查獲營業人短漏開發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發票逃漏營業稅,該分局將針對屢遭民眾檢舉、容易漏開統一發票之零售業及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對象。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過去現場稽查之經驗,常查獲營業人短、漏開發票情形,如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應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該分局特別呼籲,營業人無論於實體店面或者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以增進消費者信任,維護自身商譽,勿心存僥倖,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