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26
小小庆功宴,辛苦大家了!
每个活动的成功背后都有默默协助的一群。
这次活动小团队最大的收获是我们获得预期以外的好回响,期待未来更好!
也再次谢谢所有参与的学员朋友!
一个回归初心,一切以生命理财教育为出发点!
欢迎任何理财讲座,课程,
《生命理财》强调的是回归生命生活的初衷为理财的大方向!
抓住这个大方向,我们在做规划取舍时就更为明确,进而在落实阶段就更踏实。
沿着这观念,我认为我们必须从市面上常听到的“理财越理越有财”的想法,更换成“理财越理越幸福”的思维模式!
课程提供:
一,《理财密码攻略》训练营5天
二, 各相关理财讲座
28/08/2026
小小庆功宴,辛苦大家了!
每个活动的成功背后都有默默协助的一群。
这次活动小团队最大的收获是我们获得预期以外的好回响,期待未来更好!
也再次谢谢所有参与的学员朋友!
26/08/2026
#感恩活动圆满举行
这次亲力亲为做为筹委会主席兼统筹花了三个月筹备学院日圆满完成!即感到开心也有莫名满足感!
感恩、感恩所有贵人,学员,朋友的支持鼓励与协助
虽然还不完美,但我给了自己70分吧!
一场活动的完成,需要来自四面八方贵人们的协助。谢谢所有成就这一天的你们。
昨天是继2023年第一次办结业专业荣誉典礼后,迈悦理财教育学院 再次举办了 “2026年专业荣誉典礼暨理财产业高峰论坛”。
其实这次不是一个活动,而是四个活动同步进行,
一,与Whitman推出实践培训课程: 开创历史性的公开行业营运秘密
二,行业资本化论坛:让大家看到收入以外的资本价值
三,学院荣誉典礼:一个要求大家承诺遵守专业道德准则的执业操守
四,晚上的晚宴:让大家学习交流互动的环节
活动结束,心里最大的感受,除了“终于完成了也过了自己一关后”,就是满满的感恩。
这场活动,从最初和Whitman创办人叶明辉取得共识后,到真正站在大家面前,大约经历了三个月的筹备。
从活动主题、论坛方向、嘉宾邀请、流程设计,到毕业生荣誉典礼、证书、舞台、背景板、座位、晚宴、媒体、摄影、司仪稿,甚至每一个现场细节,都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调整。
庆幸的时,过程中大家基本上都以我的最终决定进行,甚至,有许多以上的定版都是我自己敲定。
这里想一一向以下朋友说声“谢谢”。
首先,我要感谢Whitman创办人叶明辉成为活动的白金赞助商,也愿意上台分享。更无条件的配合我推出实践培训课程,给以全力支持!
接下来就是好兄弟志彬,我询问他时就直接答应了。
后来,我们讨论到,如果要谈企业化、资本化,就应该邀请一位来自资本市场专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享。
志彬马上推荐了 黄竞辉。
而我也非常幸运。他很快回复我:“没问题.”
当我告诉Dato Chua 希望他代表 FPAM 能够参与,也希望 FPAM 可以和大家分享作为专业组织,未来还可以怎样继续推动马来西亚财务规划行业的发展。
Dato 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今天这个活动,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故事。
自从我们在 2023年举办 Max Wealth Day 以后,我一直希望可以为已经完成 CFP 和 IFP 课程的学生,举办一个更有意义的活动。
除了上台、拿证书、许下遵从专业操守、拍照,然后结束的典礼外,我希望当学生花了时间与金钱来到这的时候,他们除了回顾自己已经完成了什么,也能够有启发性思考。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些大学的毕业典礼,包括 Harvard 的 Commencement Ceremony。
我发现,他们的毕业典礼并不只是颁发文凭。他们往往会邀请一些值得尊敬、有经历、有思想的人,和毕业生分享人生经验、观点与智慧。
让毕业生在进入人生下一个阶段之前,能够得到一些启发。
当时我就问自己: 为什么 MAX WEALTH 不可以这样做?
接下来,问题就是:我要邀请谁?我脑海里面很快就出现了一个人。
我特别欣赏他三个地方。
第一,他有一种非常难得的能力——
可以把很复杂的经济课题,用非常简单的方式,让普通人也听得懂。
第二,他的声音、表达方式,以及讲话的节奏,总是让人很想继续听下去。
第三, 每一次面对镜头的时候,都特别有专业感,而且特别上镜!
他就是我的才子兄弟来自 UTAR 的经济学教授黄锦荣教授。
最后感谢FPAM愿意成为我们今天活动的 Supporting Organisation 和THALEON SDN Bhd 成为我们的赞助商。
回头看我自己一路走过来的经历,我经常觉得:
其实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
因为在事业不同的阶段,总会有人愿意帮我一把。
有的人为我打开一扇门一个机会
包括特地从东马飞过来的学员、南马、北马、中马及东海岸的学员!
来自马来西亚许多专业财务规划行业的创办人及领导
好几个来自马来西亚最大的代理社领导
等待等
所以,我真的想从心里面说一句:
谢谢大家。
谢谢你们给以的信任。
谢谢信任我们的学生。
谢谢所有支持今天的活动的每一位
谢谢大家愿意和我们一起,为马来西亚财务规划行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22/08/2026
周末早安!
AI会取代老师吗? 呵呵呵😆
我认为,AI或许会取代那些缺乏生命力、一成不变、只会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
但它应该无法取代那些能够启发思考、坚持以人为本,并真正做到“以生命影响生命”的老师。
教育的本质价值,不只是传递知识,更重要的是启发、引导、陪伴与影响。
而善于运用AI的老师,不但不会被AI取代,反而能够借助科技的力量,把教育带到另一个维度——让学习更有效、更个性化,也更具启发性。
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期待的教育未来!
今天继续努力学习,做一个有温度、有思想、也懂得善用AI的“教书匠”!
20/08/2026
学院日倒数五天,
感恩各方支持,名额已满,我们到时见!
筹备工作进入最后细节准备中,希望一切圆满顺利。
市场现在有着太多以浮夸包装形式的奖项,而理财行业现在更是充斥着高大尚的灰色理财产品。
因此,这次想给予愿意花240小时,经过5课目考试磨练的学员们一些肯定外,更想推动大家紧记得专业道德准则。
所以,与其给学员浮夸奖项,学院这次以大家承诺严格把持专业道德准则做为一种肯定。
一般人在经营事业都专注在“术”耕耘,卖更好的产品,更复杂的服务,目的就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但,太专注在术时,有时候我们会为了达成“目的”,而迷失了自己。举例,人云亦云的销售一些未经核实的灰色理财产品。
其实,要在理财行业走的久耕耘的深,专业的真正核心其实在“道”上,而道对我而言就是正确的价值观为基础,再这基础上建立原则。这其实就是执业专业道德准则啊!
做为教育学院负责人,我越来越觉得除了教导理财的“术”外,更重要的是推广种下“道”这种子让其在社会能发光!
而坚信及秉持这信念的学员们,我相信在努力的路上当遇到困难挑战时,更容易的坚持及跨过障碍!
#让教育回归最基本的以人为本
20/08/2026
“Lim You”14岁,创记录7粒进球,创造9-0赢得世界级别比赛!
这两天我的脸书被刷屏了。
我喜欢这种激励人心的话题,更难得是让马来西亚人不分种族一起被激励!
马来西亚需要更多这类纯粹马来西亚的精神!
谢谢你14岁的 Lim You! 马来西亚人都为你骄傲!
不看足球的我也看了好几个你的视频!
这样的大马足坛,才是真正该有的马来西亚!
13/08/2026
坐在马六甲自家办事处前喝杯咖啡小息一下。
感恩人生路上规划以外出现最大的收获就是教育事业。努力路上走着走着非常庆幸让自己在马六甲设有办事处,首都设有学院,让小弟在理财行业培育界有个小小发挥空间。
感恩来临学院日出席人数已经超越目标,场地现在最多能再容纳多10位而已。
希望借此机会,谢谢一路支持小弟的学生朋友们,也愿架起桥梁做为理财行业的中枢发展尽一点力量!
13/08/2026
我应该资助孩子创业吗?
日前,一对63岁的退休夫妻问我:“孩子想创业,我们应该资助他吗?”
这里牵涉的不只是钱,还有父母对子女的爱、望子女成龙成凤,又有退休后的安全感。
每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首先不会问孩子做什么生意,也不会马上研究他的创业计划书,而是先反问父母一句:
你有财务能力与本事资助吗?
这里所谓的财务能力,并不是看储蓄有多少钱,也不是“拿不拿得出这笔创业资金”,而是要进一步计算:当这笔钱完全拿不回来时,你们的退休生活会不会受到影响?
因为创业资金和教育费不一样。
教育费花出去,我们至少知道孩子获得了教育;创业资金投入之后,却必须做好最坏打算,“这笔钱可能全部亏掉,甚至还要再为子女创业补弹药!”。
因此,父母在资助孩子创业之前,必须先确保自己的退休基金足够支付未来三十年后的生活费,包括日常开销、医疗费用、通货膨胀,以及年纪渐长后可能出现的照护费用。
这些都计算清楚以后,如果还有额外储蓄,才有“资格”认真思考是否资助孩子创业。
如果没有,其实根本不必再三考虑。
这对夫妻告诉我,他们目前的储蓄加上每月退休金,基本上足够应付退休生活,可是并没有太多额外资金。因此,他们想到另一个方法:把目前居住的房子转让给孩子,让孩子抵押房子融资创业。
这也是许多父母的想法吧!我常对退休者说,房子对于退休人士来说,不只是一项资产,更是退休生活最后一道安全网。
孩子生意成功,当然皆大欢喜;但如果生意失败呢?银行不会因为创业者是你的孩子,就免除贷款。房贷还是必须偿还。如果孩子没有能力还款,最终面对风险的,就是这间房子。
到了那个时候,夫妻俩已经六十多岁甚至七十多岁,要重新工作、重新累积资产,几乎没有多少时间。
年轻人创业失败,还有机会重新开始;退休人士失去退休资产,却未必还有机会翻身。
这就是两代人最大的不同。所以,我常常提醒父母“爱孩子,不代表必须替孩子承担所有风险。”
事实上,一个真正准备好创业的人,首先应该学习的,就是如何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如果连启动资金都完全依赖父母,甚至需要父母抵押退休后的房子才能创业,那么我们更应该问:这个商业模式真的成熟了吗?他有没有先从小规模开始?有没有累积客户?有没有证明市场愿意付钱?有没有自己的储蓄投入其中?
创业不是“有一个好点子,再找一笔钱”这么简单。创业更重要的是保留着“验证的空间”,也就是磨练成长的空间。
父母如果真的希望帮助孩子,可以资助一笔即使全部损失,也不会影响退休生活的钱。
甚至可以采用共同投资的方式,例如孩子自己必须投入一部分,父母才投入一部分;又或者分阶段拨款,达到某个营业目标以后,才提供下一阶段资金。
这样的帮助,反而能够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这也才是父母该有的责任吧!
10/0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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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2026
昨天和这位仁兄聊天,再发现大家有着类似相同共同点。
一,他享受现在的事业,想必会潜心钻研、笔耕不辍,直至暮年吧!
而我,这些年涉及教育后,也察觉自己越来越想要深根领域至一个让自己骄傲的事!
二,他说感恩社会给予他的眷顾让他一路随自个儿心愿来到人生这阶段,所以,特别想要为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而我这些年观察后也发现,一个真正能独立自主享有退休生活或者过人生下半场的人,基本上如果怀着为社会尽分力者,其退休生活才更丰盛与富足。
能有个每次聊天总能打开我思考维度的教授级友人是人生另一种幸福啦!
我来临25/8 邀请他为所有学员及参与者以其深厚知识,丰富经验,敏感观察度,有个性的演说天赋,分享启发性演讲!
你来吗?呵呵呵😆
活动详情留言区见
09/08/2026
以下这篇《The Edge Malaysia》报道的中文翻译是由CHATGPT100%处理。
纯粹只供参考。详细资讯,请参考The Edge
# # # # # #
# # Primus 就证监会调查 UBB Amanah 认购其优先股一事,将证券监督委员会告上法庭
**《The Edge Malaysia》报道**
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简称 **SC**)目前正在调查 **Primus Equities & Assets Sdn Bhd**。该公司80%的股权由 **UBB Amanah Bhd** 持有,而 UBB Amanah 是一家信托公司。
不过,截至本周一(8月3日),吉隆坡高等法院已经批准 Primus 的临时暂缓令(interim stay),以等待该公司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这项法院命令暂时禁止 SC 强迫 Primus 交出其最新文件。
与此同时,Primus 已经申请司法复核,希望挑战 SC 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的行为。
案件聆讯定于 **10月20日**。
根据 Messrs Lim Chee Wee Partnership 发出的通知,SC 对高等法院法官 **Norliza Othman** 的裁决表示不满,并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 # # SC 为什么调查 Primus?
事件的核心涉及 Primus 的融资活动。
Primus 曾发行 **可赎回优先股(Redeemable Preference Shares,RPS)**,筹集最高约 **RM27.5亿(27.5亿令吉)**,其中另一家公司 **UBB Amanah** 为这些融资安排提供资金。
UBB Amanah 是一家信托公司,向马来西亚公众提供托管及信托服务,包括高净值客户。
UBB Amanah 持有 Primus **80%股权**。
Primus 属于《2016年公司法》下的私人信托公司,并声称它与 UBB Amanah 之间的关系并不意味着它向公众募集资金。
Primus 因此在7月17日提出司法复核,认为 SC **没有司法管辖权(jurisdiction)**调查这些交易,因为这些交易受到:
* 《2016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16)
* 《1949年信托公司法》(Trust Companies Act 1949)
* 《1949年受托人法》(Trustee Act 1949)
监管,而不是证券法监管。
Primus 承认 SC 有权要求文件、进行调查,以及在某些情况下要求提供资料。
但 Primus 认为,这些权力应该只适用于涉及证券法违规的案件。
因此,Primus 指控 SC 在进行调查时,可能已经超越其法定权限。
# # UBB Amanah 与 Primus 之间的融资安排
根据报道,Primus 与 UBB Amanah 在 **2021年6月**签署了一份认购协议。
根据协议,Primus 向 UBB Amanah 发行最高:
**RM3.1亿的可赎回优先股(RPS)**
每股价格为 **RM2**。
这些 RPS 分 **23批(tranches)**发行,发行时间从 **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
之后,双方又签署第二份主要认购协议以及相关谅解备忘录。
根据该安排,截至 **2022年7月19日**,Primus 可向 UBB Amanah 发行最高:
**RM7.5亿的 RPS**
另外还有5批、每批最高 **RM1亿** 的额外发行额度。
换句话说,整个融资规模可能达到非常庞大的金额。
然而,法院文件并没有说明 Primus 实际向 UBB Amanah 募集了多少资金。
Primus 表示,它一直按照双方协议履行责任。
例如,Primus 曾在 **2023年**从 UBB Amanah 获得 **RM1.7亿**资金,而有关资金已经按照双方协议偿还。
# # SC 的调查是如何开始的?
根据法院文件,SC 的调查开始于:
**2024年9月5日**
当时 Primus 集团执行董事 **Yee Yat Kean** 收到两段 WhatsApp 语音信息,要求他到 SC 位于 Bukit Kiara 的办公室接受调查。
Primus 表示,该公司把这视为对涉嫌违反证券法行为的调查。
Yee 随后配合调查,并出席问话。
Primus 之后也受到更多 SC 官员调查。
到了:
**2024年11月7日**
至少 **14名 SC 官员**进入 Primus 办公室。
根据 Primus 提交的宣誓书,SC 官员:
* 复制了大约10台服务器的大量资料;
* 获取5个装有数据的盒子;
* 复制付款凭证及其他文件;
* 获取 Primus 及两家子公司的相关资料;
* 取得员工及工资资料;
* 取得电子邮件账户备份;
* 取得属于前首席财务官的资料;
* 获取资产估值文件。
Primus 声称,在这些搜查和扣押过程中,SC 并没有向公司说明调查人员认为公司到底涉嫌违反了哪一条证券法。
# # Primus 指 SC 进行“钓鱼式调查”
Primus 认为 SC 要求的资料范围过于广泛,形容调查为:
**“fishing expedition”——即大范围搜集资料,希望从中找到可能违法证据的“钓鱼式调查”。**
Primus 表示,这引起了公司的保密及个人资料保护问题。
SC 发出的通知引用:
**《1993年证券监督委员会法》第128(5)条**
以及:
**《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5条**
其中,《证券监督委员会法》第128(5)条允许调查人员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有关人士提交与调查有关的记录。
但 Primus 的论点是:
即使 SC 拥有这些调查权力,也必须首先存在一个属于 SC 法定监管范围内的证券违法事项。
Primus 认为,本案涉及的交易并不属于 SC 的监管权限。
# # 争议核心:RPS 是否属于 SC 管辖的证券?
Primus 进一步提出一个重要法律观点:
它发行的 **RPS(可赎回优先股)**,不应该被视为《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Act 2007,CMSA)第212条所规定、需要 SC 批准的证券发行。
Primus 指出,CMSA 后来经过修订。
**2026年1月1日**生效的 Schedule 3 修订,赋予 SC 更明确的权力,可以决定哪些信托公司属于受监管的资本市场活动范围。
Primus 因此认为:
如果 SC 在2026年才需要透过修法获得更明确的监管权,那么在此之前,SC 是否已经拥有调查 UBB Amanah 与 Primus 交易的权力,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司法审查的问题。
不过,SC 是否接受这种法律解释,将由法院进一步裁决。
# # Primus 对 UBB Amanah 业务性质的解释
Primus 认为,UBB Amanah 的主要业务属于传统信托业务,例如:
* 财务规划;
* 投资咨询;
* 资产及信托价值保存;
* 信托管理。
但是报道也指出,信托公司有时候可能需要资本市场相关牌照。
例如,如果信托公司从事:
**受监管的资本市场活动**
就可能需要取得相关牌照。
因此,本案其中一个关键法律问题,就是:
**UBB Amanah 认购 Primus 的 RPS,究竟只是普通的私人信托/公司融资交易,还是已经构成受 SC 监管的资本市场活动?**
这将直接影响 SC 是否拥有调查权。
---
# 谁拥有 UBB Amanah 和 Primus?
报道中的股权结构图显示:
# # # UBB Amanah Bhd
主要股东包括:
**Primus Equities & Assets Sdn Bhd — 80%**
另外20%则由:
**Primamic Sdn Bhd — 20%**
持有。
# # # Primus Equities & Assets Sdn Bhd
其中:
**UBB Amanah Bhd — 80%**
另外:
**Primus International Ltd and Syura Assets Sdn Bhd — 20%**
因此,从结构图来看,**UBB Amanah 与 Primus 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甚至交叉持股的关系。**
报道还列出其他相关股东及公司,包括:
* Fintech Sigma Technologies LLC
* VASN International Pte Ltd
* M5 Capital Venture Sdn Bhd
* Great Sovereign Sdn Bhd
* Neo Pixel Sdn Bhd
* Manor Capital Sdn Bhd
以及相关个人股东。
# # UBB Amanah 的股东背景
根据报道引用的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资料,UBB Amanah 当时共有六名登记股东。
其中包括:
**Fintech Sigma Technologies LLC — 20%**
**VASN International Pte Ltd — 10%**
**M5 Capital Venture Sdn Bhd — 20%**
**Primamic Sdn Bhd — 20%**
**Great Sovereign Sdn Bhd — 20%**
**Neo Pixel Sdn Bhd — 10%**
报道也进一步追踪这些公司的最终持有人及董事,包括 **Datuk Seri Shamir Kumar Nandy** 家族相关公司及其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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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这篇报道最重要的争议点
整件事情并不等于法院已经裁定 **Primus 或 UBB Amanah 有违法行为**。
目前真正的法律争议是:
**SC 有没有法律权限调查 Primus 与 UBB Amanah 之间涉及数十亿令吉 RPS 的融资及认购安排?**
Primus 的立场是,这属于私人公司及信托公司的融资安排,主要受公司法和信托法监管,因此 SC 的调查属于越权。
SC 显然持不同看法,并且已经针对高等法院给予 Primus 临时保护的决定提出上诉。
最终法院如何界定 **RPS、信托公司的融资活动,以及 SC 的监管权限边界**,可能会成为这个案件最值得关注的部分。